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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詐騙 小版主 - 慎防詐騙 | 2010-06-19 | 點閱數: 2106

詐騙集團經常以貸款、求職手法,利用人們需款孔急或是急欲謀職的心理弱點,騙取民眾交出銀行存摺或提款卡,被害人雖覺得歹徒說詞並不合理,但認為帳戶內無存款,交出後不會有所損失,卻忽略自己可能吃上官司淪為詐欺人頭戶。警方呼籲,求職或貸款,在未查證公司合法性之前,勿輕易交出身分證件、存摺或提款卡,一旦發現被騙應立刻報案,並提供相關佐證資料以釐清案情。


董女因失業賦閒在家已 1 年多,她打開電子郵件中的貸款廣告,畫面醒目的標題「多家銀行主管配合,辦不下來給你 20 萬」吸引了她,其實她一直想自行創業,但苦於資金籌措不易,而這則廣告恰如一盞明燈,點燃她無限希望,於是她在郵件中留下聯絡電話,不久自稱張代書來電,說明貸款 20 萬可分 5 年攤還,每月約付 4000 元,並要她在 2 天後等待銀行經理來「照會」。銀行經理果然依約來電,為了辦理徵信,必須提供財力證明才能順利申辦貸款,因此要交出她的銀行存摺與提款卡,當時董女覺得可疑還追問為什麼?陳經理進一步說明是要利用她的帳戶做一些「假帳」也就是銀行會在她的帳戶內存一筆錢(申貸金額 3 倍)再放幾天,為了怕她把錢領走,所以要交出提款卡由銀行保管,貸款手續完成後就歸還。
董女於是照著銀行經理給的地址,將 2 本存摺與提款卡寄出,不久張代書來電,為了取件問她寄件編號,還要她說出提款密碼,她在毫無設防情況下說出密碼,想不到此舉卻讓她的帳戶被警示,因為張代書與銀行經理根本就是詐欺集團成員,所有的貸款花招都為了騙取她的帳戶資料,她的帳戶很快就成了歹徒的洗錢工具。 2 日後,她發現 2 個帳戶都被列為警示帳戶,報案後她提供所有資料(網頁內容、歹徒電話、寄件地址等)並願意配合警方辦案抓歹徒。花蓮縣警方循線積極偵辦,遠赴台中查獲 2 名作案歹徒。


警方呼籲,詐騙歹徒利用電話、報紙、網路廣告散布求職或貸款訊息,幾乎已至無孔不入境界,民眾若見到此類訊息,一定要養成查證習慣,正常的求職或貸款過程中,不會要求交出個人銀行存摺等資料,因涉及個人權益重大,凡是開戶等作業都不會代辦,而是請當事人親自到金融機構辦理。

資料來源:臺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「新興詐欺犯罪手法」專報( 4 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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